近日,知识产权领域又传来一则令人关注的消息:与辉同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成功登记了‘与辉同行好读书LOGO’的美术作品著作权。这不仅标志着新栏目‘好读书’的启航,也为知识产权保护增添了新的注脚。在当今数字时代,版权不仅是保护创意与创新的重要工具,更是推动文化传播与发展的基石。与辉同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成立,由董宇辉全资控股。而与辉同行不仅是一个科技公司,它在文化传播上的渗透力也日渐显著。作为继“爱生活”、“破万卷”和“阅山河”之后的第四个主题栏目,与辉同行“好读书”旨在分享好书和独到的观点,激发公众的阅读兴趣。
早在今年8月,与辉同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就申请注册多枚“与辉同行好读书”相关商标,国际分类为广告销售、办公用品、教育娱乐等。此前,该公司已申请注册多枚“与辉同行破万卷”“与辉同行阅山河”等商标。
不仅如此,继注册系列商标之后,与辉同行还于9月30日成功登记了“与辉同行好读书LOGO”的著作权,此前“破万卷”和“阅山河”相关栏目也是如此。
由此可以看出,与辉同行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也表现出明显的重视。有了商标与著作权的双重保障,创作者的劳动和创意得到了应有的尊重与保护,同时也彰显了与辉同行致力于打造一个规范化、专业化内容平台的决心。在商业品牌的保护实践中,越来越多的权利人开始采取一种“商标版权化”的保护策略。商标版权化,指商标纠纷中权利人在主张商标权的同时还主张商标标识构成版权意义上的作品,从而使自己的商标获得更为全面的保护。也就是说,申请注册商标的同时,还需要对其版权进行申请。
